配額申請階段:僱主需要準備的文件
向勞工事務局遞交配額申請時,僱主須證明經營實體的合法性與崗位需求的真實性。文件須在被通知後 15 天內交齊,逾期可能影響審批進度。
- 澳門經營實體的商業登記與經營證明
- 申請崗位的清單:崗位名稱、人數、職責説明
- 本地招聘情況説明(證明本地招聘未能滿足需求)
- 僱主身份證明與聯繫方式文件
逗留許可與入境憑證階段
配額獲批後,僱員須辦理「以工作为目的的入境凭证」,並向治安警察局申請逗留許可。逗留許可按治安警察局個案通知辦理,與勞工事務局的聘用許可審批分開計算。
- 僱員身份與旅行證件
- 「以工作为目的的入境凭证」申請文件
- 逗留許可申請材料(以治安警察局個案通知為準)
藍卡(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階段
僱員憑入境憑證從澳門以外地區入境,正審通過並繳納 MOP$100 辦證費後領取藍卡。藍卡是外勞在澳門合法工作的憑證,簽證及藍卡階段按申請類別、所需文件及主管部門通知安排。
職澳代辦範圍
職澳可協助上述三個階段的文件準備、遞交與跟進。僱主提供真實、完整的經營及崗位資料,職澳按個案整理材料;審批結果與時間由主管部門決定。評估電話:+853 6890 6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