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聘用外地僱員完整指南(僱主版):費用、義務、續期與調動
職澳僱主向總覽:把聘用外地僱員的法律框架、費用全景(聘用費/住宿/回程費)、藍卡時限、續期調動退聘、僱主義務紅線與家傭特別規則一次講清;流程與配額細節另鏈本站專文,全部口徑以勞工事務局現行公佈為準。
本文目錄
一、開篇總覽:這篇指南講什麼
① 規模先行:截至 2026 年 6 月底,澳門外地僱員共 181,389 人(勞工事務局資料),覆蓋家務、餐飲、酒店、建造、保安、零售等主要行業——對多數企業而言,外僱已是人力配置的常規選項。
② 本指南是僱主視角的全生命週期總覽:從法規框架、申請類別、費用成本,到續期、調動、退聘與僱主義務,一次講清。流程檔案級細節與配額規則本站另有專篇深挖(見文末相關閱讀),本文負責把它們串起來。
③ 口徑宣告:全文數字與時限截至 2026 年 10 月 2 日,均以勞工事務局(DSAL)現行公佈及法例公報原文為準;個案適用以官方審批為準。
二、法律框架一覽:管聘用外地僱員的 11 件法規
聘用外僱不是一部法的事,而是一套法規組合。先把骨架放上桌:
| 法規 | 管什麼 |
|---|---|
| 第 4/98/M 號法律《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 | 綱領性框架:本地居民優先就業等基本原則 |
| 第 21/2009 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 | 核心法律:聘用許可、配額、退聘義務(2010-04-26 生效) |
| 第 8/2010 號行政法規《聘用外地僱員法施行細則》 | 程式細節:申請檔案、招聘登記、聘用費繳付(第 18 條)等 |
| 第 13/2010 號行政法規《規範聘用外地僱員許可內設定的條件或負擔》 | 附帶條件:如要求維持本地僱員最低數量(第三條) |
| 第 88/2010 號行政長官批示 | 住宿地點最低衛生及居住條件;或現金津貼的最低金額 |
| 第 89/2010 號行政長官批示 | 每月就每名實際受聘外僱須繳付的聘用費 |
| 第 16/2021 號法律《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 | 逗留許可與「藍卡」(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式樣由第 191/2020 號批示核准) |
| 第 40/95/M 號法令 | 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損害彌補制度(強制工傷保險的依據) |
| 第 7/2008 號法律《勞動關係法》 | 勞動權益底線:書面合同、報酬、工時等(經第 9/2026 號法律修改) |
| 第 59/2018 號、第 61/2025 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申請聘用外地僱員的印件式樣及移轉專業外僱宣告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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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前先搞懂:類別劃分與招聘登記
① 專業 vs 非專業:專業外地僱員須具高等教育學位,或具高度技能/專業工作經驗並擔任高度專業要求的職位;其餘一律屬非專業——餐飲服務員、保安、清潔、房務等基層崗位都在此列。兩類的申請表格與審批側重不同。
② 招聘登記是前置動作:向勞工事務局申請聘用許可前,僱主須先辦理招聘登記並附登記證明(第 8/2010 號行政法規);招聘條件若明顯偏離市場水平,會影響審批——這一步實際上是在證明「本地招聘不果」。
③ 費用第一條:聘用許可申請本身免費,專業、非專業、家務工作三類均如此。花錢的環節在獲批之後(見第六節)。
四、配額怎麼批:沒有固定比例,個案審批
① 官方口徑:勞工局綜合考量產業政策、勞動力供需、企業營運狀況、本地僱員數量及招聘情況、勞資糾紛記錄、外僱待遇等因素審批,不存在全行業通用的數學公式。
② 「三名本地僱員換一名外僱」是坊間傳聞——勞工局申請須知已明文澄清;但批示可在許可內設定條件,例如要求維持本地僱員最低數量(第 13/2010 號行政法規第三條:按市場需求、經濟環境、產業趨勢及已聘/承諾聘用的本地僱員數訂定)。
③ 想深入單點:比例怎麼算、審批資料怎麼追、被拒後怎麼補救,本站另有三篇專文(相關閱讀),此處不展開。
五、流程五步與藍卡 6 個月時限
① 招聘登記 → ② 向勞工事務局聘用外地僱員廳(澳門冼星海大馬路 105 號金龍中心 3 樓)遞交聘用許可申請 → ③ 獲批後,於領取結果日起 6 個月內到治安警察局辦理逗留許可(領取藍卡)——逾期許可自動失效並且不能恢復 → ④ 按《勞動關係法》簽署一式兩份書面勞動合同(2010-04-26 起遞交申請毋須提交合同,但簽約義務不變)→ ⑤ 到社會保障基金登記並按月繳付聘用費。
② 進度查詢:收據發出翌日起一個工作天後,可於勞工局網上系統按收件編號查詢,或致電 (853) 2833 6960。
③ 表格清單、辦理地點與藍卡細節,見《澳門外僱配額到藍卡全流程》《澳門外地僱員證件辦理清單》兩篇專文。
六、費用全景:聘用一名外僱要花多少錢
審批看得到的部分免費,看不到的部分按月發生。逐項列清:
| 專案 | 金額/標準 | 依據 |
|---|---|---|
| 聘用許可申請 | 免費(專業/非專業/家務工作均免費) | 勞工局申請須知 |
| 聘用費 | 每名外僱每月 200 澳門元,全數由僱主向社會保障基金繳付;屬第 11/99/M 號法令第一條所指加工製造業的僱主減半至每月 100 澳門元 | 第 89/2010 號行政長官批示;社保基金 |
| 逾期不繳聘用費 | 按每名外僱罰款 300 至 1,000 澳門元 | 第 89/2010 號行政長官批示 |
| 住宿 | 提供符合第 88/2010 號批示條件的住宿,或每月支付不少於 500 澳門元住宿津貼(內地家傭必須由僱主提供住宿) | 第 88/2010 號行政長官批示 |
| 回程交通費 | 勞動關係終止時,僱主須支付外僱返回原居地的交通費 | 第 21/2009 號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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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續期、調動與頂讓:先判斷哪份許可到期
① 續期第一步是分清到期的許可:澳門聘用外地僱員涉及兩份獨立許可——僱主端的聘用許可(勞工事務局批出)與僱員端的逗留許可/藍卡(治安警察局辦理),兩者分開申請、時限不同、材料不同,混著辦最容易誤期。
② 分支一:僱主的聘用許可將到期。申請人是僱主(申請實體),須於許可批示所定工作期限屆滿前 3 個月向勞工事務局提出(家務工作外僱為屆滿前 30 至 45 日);須重新填報聘用申請四張表格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與營業證明,同名連鎖式經營實體另須提交場所清單;按官方服務頁口徑,未於 15 天內交齊所需檔案,有關申請將不作處理。表格與材料細節見《澳門外僱配額到藍卡全流程》《澳門外地僱員證件辦理清單》兩篇專文。
③ 分支二:僱員的逗留許可(藍卡)將到期。聘用許可獲續後,須於藍卡失效前 60 日內辦理續期,費用每張 100 澳門元;非專業外僱親臨辦理約 3 個工作日、網上辦理約 5 小時。注意內地與非內地僱員的線上手續不同:「一戶通」線上確認目前只適用於中國內地以外地方的外地僱員——持《往來港澳通行證》者暫不能經一戶通辦理續期確認,須按治安警察局指引提交通行證簽證資料,並憑已透過審核的續期申請信向內地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通行證及工作簽注。
④ 分支三:旅行證件有效期不足,辦理補期。因旅行證件有效期較短而未能獲批一年或兩年逗留許可的外僱,在換領新旅行證件或延長證件期限後,可於許可有效期內辦理補期手續,逗留許可可延長至應有的一年或兩年;辦理時須出示新舊證件正本。
⑤ 三個「15 日」:本地僱員數量跌破批示要求——15 日內補足(未補足者可於屆滿後 5 日內申請延期,勞工局 15 日內決定,不遵守可致許可全部或部分廢止);工作量減少——15 日內書面通報,否則可致許可廢止;公司資料變更(名稱、法人、地址、頂讓店舖)——15 日內書面通知勞工局。
⑥ 臨時調崗:懷孕、分娩後三個月內、工傷或職業病暫時部分無能力的外僱,可申報臨時調崗(申請書+藍卡副本+本澳註冊醫生證明);屬臨時性質、不換藍卡,分娩後三個月自動失效,且調崗薪酬不得低於原批金額。
⑦ 換店、換崗位、換老闆怎麼判斷?連鎖零售與餐飲僱主最常問的五個場景,按勞工局外僱調配規定與頂讓商號時須注意的外僱聘用許可事宜整理成下表——先查資料,再判斷是否需要申請:
| 場景 | 要先查什麼 | 是否需要申請 |
|---|---|---|
| 同一實體下臨時支援分店 | 四條件是否齊備:名稱相同、業務性質一致、社保統一供款人編號、納稅人相同 | 需要:符合四條件並向勞工局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才可調配;臨時性調動不換藍卡 |
| 正式變更工作地點 | 新地點是否在原批示範圍內;公司資料(地址)是否因此變更 | 需要:向勞工局提出申請或申報;公司資料變更須 15 日內書面通知 |
| 變更工作崗位 | 新崗位是否與原批示崗位一致;薪酬是否不低於原批金額 | 長期變更須申請;臨時調崗走申報程式(分娩後三個月自動失效) |
| 更換聘用實體 | 新實體是否已有自己的聘用許可;原許可不得移轉他人使用 | 需要:新實體自行向勞工局提出聘用申請,原許可對新實體無效 |
| 店鋪頂讓 | 勞動債權是否已全數清償;有無違法個案處理中 | 需要:頂讓後 15 日內通知勞工局並提交相關檔案;聘用許可單獨向每一僱主作出、不可買賣移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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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僱主義務與法律紅線
① 合同與保險:按《勞動關係法》簽一式兩份書面合同;為外僱投工作意外保險(第 40/95/M 號法令下的強制保險)。
② 報酬支付:家務工作外僱的報酬只可存入以其名義開立的澳門銀行賬戶,不得以現金支付。
③ 配額不是資產: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買賣或出借外地僱員配額——勞工局已就物管業界涉嫌非法販賣配額事件嚴正表態並督促整改,違者須承擔法律責任。
④ 黑工後果:聘用無藍卡或藍卡已失效的外地僱員,按第 16/2021 號法律及《聘用外地僱員法》處罰,並影響日後申請審批。
九、家務工作外僱(家傭)特別規則
① 來澳手續:內地家傭須經指定中介(南粵(澳門)人力資源或福建中福澳門職業介紹所)辦理;年齡限 35 至 55 歲,且與僱主不存在第二親等內的親屬關係。
② 住宿與工作地點:內地家傭必須由僱主提供住宿(工作地點與住宿地點須一致),且只可在報稱並經批准的單一工作地點工作,不得為其他親友工作;照顧不同住家人須在申請表中註明並說明理由。
③ 僱主資格與續期:須證明經濟能力(入息證明,或近 6 個月個人銀行存款證明等);自設公司者提交財政局 M/1 或 M/8 表格副本。澳門永久性居民方可獲批「自動續期」條款;非永久居民、持特別逗留證者或專業外僱作為僱主時,許可期限受其自身居留/任職期限限制。
十、統計參考:外僱規模與審批資料去哪查
截至 2026 年 6 月底,澳門外地僱員共 181,389 人。歷史人數、按行業分佈、聘用申請宗數(B4 表,季度)、處理個案及批准人數(B1/B2 表,按行業)以及獲聘用外地僱員企業名單,均載於勞工事務局統計頁(www.dsal.gov.mo → 統計 → 聘用外地僱員),可免費下載 PDF。
十一、常見問題
- Q:聘用外地僱員有固定配額比例嗎?A:沒有。勞工局按產業政策、供需、企業營運等個案審批,「3 本地:1 外僱」屬傳聞,官方已澄清。
- Q:一名外僱每月成本大概多少?A:聘用費 200 澳門元/月(製造業減半),另加住宿或 500 澳門元月津貼、薪酬與社保供款;申請本身免費。
- Q:獲批後多久內要辦藍卡?A:領取結果日起 6 個月內到治安警察局辦理,逾期許可自動失效且不能恢復。
- Q:續期要提前多久申請?A:屆滿前 3 個月;家務工作外僱為屆滿前 30 至 45 日。
- Q:續期被拒要立即離境嗎?A:除批示另有規定外,可工作至原批示期限為止。
- Q:可以把外僱調去分店嗎?A:須同時符合名稱相同、業務性質一致、社保統一供款人編號、納稅人相同四條件。
- Q:配額可以轉讓或買賣嗎?A:不可以。轉讓、買賣、出借配額均屬違法,勞工局已嚴正表態查處。
- Q:服務員、保安、清潔屬專業還是非專業外僱?A:非專業。專業外僱須高等教育學位,或高度技能/專業經驗並擔任高度專業要求職位。
免責宣告
本文為公開政策的整理(口徑截至 2026-10-02),不構成法律意見;申請條件、費用與審批標準以勞工事務局及澳門法例公報最新公佈為準,個案適用請以官方審批結果為準。

